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转发关于进—步延长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
实施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盟市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各旗县支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延长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实施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1〕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盟市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各旗县支行,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继续落实落细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确保资金精准支持普惠小微企业。
二、各盟市中心支行、呼和浩特各旗县支行,要做好辖内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投放情况的数据统计、监测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核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申请材料,防范政策执行中的道德风险和金融风险,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并取得实效。
对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联系人:杨凡凡
电话: 0471-6962416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延长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实施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2021年4月2日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关于进一步延长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实施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蒙银发〔2021〕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