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融资资讯 > 尚福林:对“伪金融创新”必须坚决整治、抓早抓小、正本清源
尚福林:对“伪金融创新”必须坚决整治、抓早抓小、正本清源
发布时间:2019-11-04 11:02  点击量:711

   “国际国内金融发展史反复证明,金融创新必须高度重视防范风险,特别是对那些打着创新旗号的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庞氏骗局类金融诈骗行为等要保持高度警惕。”11月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第七届年会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演讲中提到,由于金融是一个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集中社会资金多、社会化程度高、杠杆作用大,有很强的外部性。另外,金融风险传导速度很快,容易影响同类机构。而且稍有不慎,风险极易向实体经济传染扩散,甚至对金融系统和经济体系带来致命伤害。

  他举例谈到,“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教训深刻,其带来的国际、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影响至今仍未消散,务必要警钟长鸣。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历程中,也先后经历过清理‘三角债’、治理‘金融三乱’、处置巨额不良资产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防范金融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果断地整治各类脱实向虚的金融市场乱象,推动我国金融业稳妥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等外部冲击,大力实施逆周期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尚福林指出,下一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金融创新更加需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这是金融唯一正确的出路。同时,也更加需要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更加需要科学把握金融创新和风险防控的精妙平衡。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催生出一些金融新业态,比如网络借贷、虚拟货币交易、校园贷等,还有一些“影子银行”业务。尚福林指出,很多打着金融创新、科技创新旗号,其实是为规避监管和隐匿风险而创造的所谓“创新”活动,实质上是过去金融乱象的变种,只不过结构比原先更复杂、关联度更高,危害更大。

  风险存在于哪里?他讲到,一方面,造成风险底数不清。一些产品多层嵌套叠加、期限错配、隐匿底层基础资产和实际风险承担情况,造成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的传染性显著增大。另一方面,抬高了社会交易成本。表外业务借助通道规避监管,即便穿透后确实投向了实体经济,但在操作过程中,大大拉长融资链条,降低货币传导效率,推高企业融资杠杆,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甚至有些只是让资金在体系内部自我循环空转,加重实体经济负担。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运用,金融行为线上化,风险还可能延伸到其他领域。简单复制过去手工操作的风险控制模式已经不适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需要重新设定风险防范的机制。这样的“伪金融创新”违背金融规律,扰乱金融秩序,对经济社会发展无益,必须坚决整治、抓早抓小、正本清源。